(二)考试
报考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低于2:1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共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操作水平测试:计算机操作知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计算机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用及待遇
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公安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招录人员待遇财政统一纳入经费预算。
5、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浏阳市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浏阳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3813040
咨询电话:0731—83813011
原标题:关于浏阳市公安局招聘20名辅警的通知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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