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常德强制隔离戒毒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基层民警职位4名。
二、资格条件
1.全市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
2.男性,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6.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满一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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