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
1. 确定面试对象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市级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018年3月22日12:00前在临澧县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方式
面试总分100分,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与自控、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其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
3.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定于2018年3月24日-31日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临澧县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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