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选调生笔试交流QQ群:376279131
为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湖北工作,进一步优化选调生队伍结构,提高选调质量,面向清华大学定向选调一批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清华大学201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和定向毕业生),名额不限。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4、截至201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6年12月31日)。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院系以上团委和学生会干部以及获得学校“三好学生”表彰的人员,录用时优先考虑。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责任编辑(马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