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4日前发送邮件(标题为:XXX职位(职位代码)XXX确认参加面试+身份证后四位)至招考单位邮箱(详见附件2)确认参加面试。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将按规定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按规定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详见附件3),于2017年2月14日前扫描或拍照以JPG格式文件发至招考单位邮箱,同时将原件邮寄到招考单位。
三、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017年2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有关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招考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审计署驻XX特派办2017年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请做好备份,材料邮寄地址详见附件2。
(一)考生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4)。电子版请于2月16日前发至各招考单位邮箱(详见附件2)。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2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照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责任编辑(马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