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共引进人才59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7名,乡镇及街道办站所42名)。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量见附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乡镇和街道所属岗位限石门县户籍生源;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即: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二)其他具体条件见公告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每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2、时间和地点:
批次 |
报名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地点 |
第一批 |
2018年2月26日-2月28日 |
2月28日16:30 |
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
3、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一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程序: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信息采集—报名结束。
5、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引进人才实施方案共同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会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领取准考证:
批次 |
领取准考证时间 |
地点 |
第一批 |
2018年3月2日8:30-17:30 |
县人社局四楼405室 |
第二批 |
2018年4月2日8:30-17:30 |
注意: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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