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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17.12.27)

推荐: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2017-12-27 09:04:36 | 来源:湖南中公教育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助力各位考生顺利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2017年12月27日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

1.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 )。

A.宪法 B.行政法 C.民法 D.经济法

2.工作总结包含的内容有( )。(多选题)

A.基本情况 B.成绩与缺点 C.经验与教训 D.今后打算

3.副本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上没有区别,在效用方面均具备正式公文的决定效用。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A。中公教育解析: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包括行政法、民法和婚姻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军事法、环境法、刑法以及诉讼程序法构成的部门法体系,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所以答案选择A。

2.【答案】ABCD。中公教育解析:一般工作总结的内容包含:基本情况、成绩和缺点、经验教训和今后打算。故本题答案为ABCD。

3.【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副本是指再现公文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公文复制本或正本的复份。副本供存查、知照用。作为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的副本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上没有区别,这种副本只在送达对象和使用目的上与正本有所不同,正本送达主送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送抄送机关了解内容或由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在效用方面均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作为复制件的公文副本(如抄本、复印本等)因不能再现公文的全部特征(如印章或签署者的亲笔签名等),公文的真实性无切实保障,因此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只能供参考、备查。此类副本常需加注“副本”字样的标记。故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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