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公安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提升公安机关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公安协警9名,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考职数
招考名额为9名,其中2名文职类协警,7名执勤类协警。
三、招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协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户籍限芷江县城镇户口,高中以上学历,文职类协警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或精神家族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吸毒史;无其他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协警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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