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简章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正式录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岗位等级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现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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