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5.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县纪委为主,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6.公示与转任:考察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确定选调人员。在隆回新闻网、隆回廉政网、隆回党建网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影响选调结果情形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县纪委常委会再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1月28日(上午8:00-12点,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中共隆回县纪委组织部(设县纪委三楼307室),咨询电话:0739-8230611。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
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原标题:隆回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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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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