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保障力度。着力解决各类英才在创新创业、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和配偶随迁、医疗保障、交通出行、沟通交流、学习培训、荣誉激励等方面的需求,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服务环境。对新引进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卫计、国企)、园区专业英才,按博士(或正高职称)10万元/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元/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元/年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入住人才公寓或自主购房的,按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的一半享受。新引进的企业专业英才享受《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相关政策。
(四)注重培养发展。出台专业人才管理办法,强化对用人单位的人才工作考核,督促用人单位将专业人才科学安排到专业岗位。加强对专业人才的人文关怀、政治关心、思想引导、工作指导、生活帮助,不断加大培养力度,有计划地扩大专业人才在单位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中的比例,合理提拔使用德才表现好、专业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专业人才。
(五)盘活内部资源。建立专业人才综合评价机制,加强对现有专业人才的跟踪管理。加快推进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按照人适其岗、才尽其用的原则,鼓励符合交流条件的专业人才在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常流动。鼓励专业人才提升专业能力,对有提升专业技术职称、考取注册类执业资格、发表重大研究成果等情形的给予一定奖励。
(六)统筹编制使用。充分发挥行政、事业编制对专业英才的吸引优势,落实《浏阳市人才引进专项编制管理办法》,积极盘活并统筹使用好人才引进专项编制,根据单位用人需求精准下达专业英才引进编制使用计划,为顺利引进各类专业英才提供编制保障。对市内差额和自收自支编制性质且属于专业英才计划引进的人才,允许按照全额事业单位专业人才进行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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